内财会[2017]3号
各县(区)财政局、经开区财政局、市级各部门、有关企事业单位: 现将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2017年会计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要点>的通知》(川财会﹝2017﹞1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做好今年的工作。
附件: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2017年会计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要点》的通知